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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决定挽救了一家企业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珍惜机会,把企业复工复产抓好,也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监管。”近日,已经在乳山市白沙滩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的蒋某主动给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今年7月,蒋某因酒驾被乳山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接到法院判决后,蒋某打电话向检察官求助:“我从2016年就来乳山办企业,只有节假日回老家。我能不能在乳山进行社区矫正,回老家的话,企业就完了。我不懂法律,只能求助检察院帮帮我、帮帮企业!”

    经查,蒋某的户籍所在地为江苏省苏州市,他2016 年到乳山市开办了一家企业,从事净化工程。因洽谈公司业务和项目施工,蒋某经常在外地出差,在乳山市未形成经常居住地。如果蒋某回户籍地进行社区矫正,企业必然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了解到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本就困难很大,如果企业法人长时间不坐镇企业,不能及时处理业务,万一谈好的合作或进行的项目出现问题,企业可能就垮了,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为民营企业发展经营提供法律帮助。”该院副检察长钟山说。

    检察官随即与乳山市法院、市司法局和蒋某公司所在地的白沙滩镇司法所进行沟通,就蒋某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确定和接收提出意见:根据蒋某提供的证据材料,依照《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根据有利于蒋某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应确定乳山市为执行地,市司法局应当及时接收。此意见得到了市司法局的采纳。

    8月18日,蒋某的入矫宣告在白沙滩镇司法所进行,检察官到场进行法律监督。

    入矫宣告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再次嘱咐说:“老蒋,缓刑期间,不管什么原因,不经司法所或司法局批准不准离开乳山,千万不能脱管。”蒋某连连点头说:“放心,放心,我一定遵守规定。”

    刑罚不应仅是冰冷的惩罚,它需要有温度。乳山市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加强人文关怀,努力提供各项优质的检察服务,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贴心人”。柳菲菲  柳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