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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案件质量︖这场研讨会很有料

    “该案在证据采信方面存在‘孤证’认定的问题。”

    “事实认定正确,但定性不准。”

    在研讨会现场,案件评查人正针对所评查的案件进行点评。

    近日,嘉祥县检察院召开“强化评查结果运用  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专题研讨会,针对14起涉及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改变事实、改变定性的案件评查结果进行集中研讨。

    “因犯罪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该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检察官徐晓文说。

    “如果下次再出现此类案件,我认为还是应当坚持少捕慎捕的原则,作出不起诉决定。”面对同事的提问,检察官刘浩这样回答。

    围绕案件评查反映出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评查人依次点评;针对案件评查结果,承办人做研讨发言;与会人员就案件处理中的疑点向承办人提问,对案件办理中证据鉴定、取证方法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个人看法。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热烈,在交流中不断碰撞出思想火花。

    该院检察长廉彪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对评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要进一步剖析,总结不足,不断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水平。深刻理解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研讨的现实意义,通过研讨让更多人吸取教训,让评查结果更好地发挥辐射、引领推动作用,促进案件质量持续提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认识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的关系,把握底线,做到捕要够罪,诉要精准。

    将案件评查结果进行研讨式反馈是嘉祥县检察院探索的工作新模式,旨在通过研讨式反馈,以问题为导向对案件进行反向检视,共评共查共整共改,达到评查一案规范一片,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高的目的。

    李传珍  韦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