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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隔二十年的亲情连起来了︙︙

    “王主任,今天老人和子女已经启程回家了,他们专门委托我向咱们检察机关再次表示感谢,照片我马上就发给您。”近日,流浪老人李老汉在莘县检察院、莘县民政局和莘县公安局的帮助下,跨越300多公里,终于与家人团聚,结束了二十年的漂泊生活。8月31日,莘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王章英接到民政局救助站王站长的电话,看着发来的李老汉和子女临行前的合影照片,一颗心终于落地,徒骇河郑庄大桥涵洞中堆放树枝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对话中的老人与大桥涵洞有什么联系呢?

    这要从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说起。今年四月份,莘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水系、湿地及水利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徒骇河郑庄大桥涵洞中堆放了大量树枝。由于木材属于可燃物,这些大量堆放的树枝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一旦起火会对桥梁产生危害,另外由于雨季马上来临,可能对行洪造成不良影响。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就此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发现,涵洞近10 米长、10 米宽、2 米高的空间中树枝被成捆码放,堆砌得井井有条,系有人刻意而为。

    针对上述问题,莘县检察院向河道管理部门莘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徒骇河郑庄大桥涵洞内乱堆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莘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涵洞进行清理。但没想到的是,涵洞中竟然有一位流浪老人,老人对清理涵洞中树枝的行为非常排斥,并进行阻拦,致使清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这里住人可不行,不光有行洪隐患,也容易发生火灾,风餐露宿的老人身体也受不住啊。”王章英在得知此事之后,立即与莘县水利局进行沟通,制定了对应方案,并主动协调组织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将该流浪汉劝往民政部门救助站。

    “大爷,您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啊?”在救助站里,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老人时而情绪激动,时而支支吾吾,一直无法清晰表达。经过检察干警和救助站工作人员耐心地询问,终于了解到老人姓李,是河南省鹿邑县人,已经年近七旬了,二十多年前离开家后一直在外流浪。

    该院通过县民政部门与鹿邑县民政部门主动联系以及县公安局对老汉进行照片比对,终于确认李老汉的家在河南省鹿邑县一处偏远的农村,并联系上了李老汉在广东、湖北的儿女。其儿女表示李老汉患有精神二级残疾,走失后家里一直在寻找,“这么多年都没找到人,家也没回,我们都以为父亲不在了。”得知父亲的消息后,李大伯的子女难掩激动。

    8月31 日上午,在民政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李老汉和其子女踏上了回家的路程,这也正是文章开头中出现的一幕。

    老人的问题解决了,涵洞的清理问题也不容忽视。在莘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水利局立即组织人员,在清理并归还李老汉个人物品后,对郑庄大桥涵洞进行了彻底清理,确保排除安全隐患。

    司法有温度,细节暖人心。9月1日,经电话联系,得知李老汉已顺利到家,与家人团聚。一封检察建议连接起了被时空阻隔二十年的血缘亲情,一场漫长的寻亲路也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们一直在强调检察建议的刚性化规范化建设,在保证监督质效的同时,检察建议既要有力度也应当有温度,要让司法关怀成为我们从事检察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让群众看到法治的温暖。”谈到这次的检察建议时,该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学军这样说。近年来,莘县检察院一直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在办理案件、保障办案效果的同时,切实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为修复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孙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