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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制售“关节炎康复灵片”“复方哮喘灵片”获利127.6万元

卖假药:刑罚+三倍赔偿

    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违法经营药品不仅破坏了国家药品市场秩序,更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日,菏泽市定陶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保某、李传某违法制售药品一案,法院依法判处王保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万,李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万;王保某、 李传某共同承担赔偿金 382.8 万元,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定陶区检察院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主张惩罚性赔偿,督促被告人履行赔礼道歉义务,加大惩处力度。办案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向卫生等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保障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医疗安全。

    违法制售药品,获刑并三倍赔偿

    2018年10月,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民警在辖区温庄卫生室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对患者销售无批号的关节炎康复灵片。经立案侦查,涉案药品系从犯罪嫌疑人王保某、李传某手中购买,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南省温县将违法制造的药品以“关节炎康复灵片”“复方哮喘灵片”命名,对外销售至包括菏泽市定陶区在内的全国多地,销售数额达127.6万元。

    2019年5月27日,该案由定陶分局移送至定陶区检察院。

    “该案作为定陶区检察院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收到线索后我们非常重视,经过认真阅卷审查,我们发现王保某、李传某面向全国各地不特定对象进行销售,其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检察官介绍,由于本案没有相关机关、组织或个人提起诉讼,所以审查过程中定陶区检察院一直按照以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标准进行准备。

    “办案期间,犯罪嫌疑人辩解,收款银行卡中不仅有卖药的钱,还有其他钱。”针对这一问题,定陶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公安侦查人员沟通,对该案的证据链条、数额认定进行了讨论,通过搜查账本、查找下线购买人,一一对照收款银行卡交易明细核实涉案数额,在调取大量证据后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心理攻势,告知继续对抗的不利后果和如实供述能够获取从轻处罚的有利机会,权衡利弊后,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愿意认罪,对犯罪行为作了如实供述。

    该案经向市检察院汇报,获得审批后,定陶区检察院依法向定陶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全部采纳了定陶区检察院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保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万,判处李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万;判处被告人王保某、李传某共同承担赔偿金 382.8万元,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于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其承担销售数额三倍的赔偿金。对于这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我们依最高标准三倍作为诉讼请求,最大程度打击该类犯罪。”办案检察官说。

    延伸法律监督,三个效果抓落实

    一审判决生效后,定陶区检察院将案件办到这并没有结束,而是从办案中发掘法律监督事项,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通过办理王保某、李传某一案,我们发现定陶区违法买卖涉案药品的主体主要是个别卫生室、诊所的医务人员,他们购买涉案药品后再向就诊患者进行销售。”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这一情况,定陶区检察院在追究相关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后,依法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全部注销,对担任卫生室、诊所负责人的全部免除。

    同时,针对辖区内多个卫生室、多名医务人员在长时间内违法行医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定陶区检察院向区卫生健康局通报并发出检察建议。区卫健局收到建议后,非常重视,制定了“开展非法行医和违法销售假药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全区医疗机构下发;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及执法人员会议,并在全区医疗机构开展了执业自查,组织全区医务人员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 435份;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排查,对发现的 6 起违法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部署并开展一系列活动后区卫健局对定陶区检察院进行了回复。

    该案的办理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全方位监督,做到了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犯罪行为刑事、民事的双重惩处,提高了行为人的犯罪成本,减少了被告人再犯罪的可能,对其他违法者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达到了“惩罚一个,教育一片” 的目的。同时,通过向卫生等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了医疗监管中的漏洞,净化了医务人员队伍和医疗环境,清除出了医疗系统中的害群之马,保障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医疗安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定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