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社会与法 第3版

债权转让公告

    我行已依法将我行对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买受人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请上述债务人和担保人立即向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