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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告知书

    王文娟、郑勇喜、李连霞:

    惠民农商银行对依法享有的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已于 2020年 8月28日公开转让给郭玉泉,债权转让已经生效。因以上债务人(保证人)经多次送达告知未果,特登报告知:请债务人(保证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人义务。

    王 文 娟 ,身 份 证 号 码 :372321198410083145,住址:山东省惠民县姜楼镇马家洼北村25号。贷款发放日期 2015年6月 25 日,到期日期:2016年6月23日,执行利率 11.22%,贷款余额209000.00 元,利息275180.50元。

    保证人:郑勇喜(身份证号码:372321197810013117)保证人:李连霞(身份证号码:372321197906303127)

    特此告知。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