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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借款人侯庆文卞永全李学齐尹旭章李玉龙房增建曹桂庆

保证人

    赵桂华、黄子明、黄子华、赵桂青、朱青华

孙士伟、刘勇、房彩、吕凤梅

李光辉、任广雷、李长军、李传民

刘庆芳、史良法、岳邦宝、尹旭启

李雪、李德田、李全、冯涛、朱化龙

房茂友、刘配友、房茂成

朱述花、郭园刚、鲍永强、李元本

    根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享有的侯庆文、刘明才等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买受人,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企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