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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借款人泰安市金龙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向我行借款(人民币)柒佰玖拾叁万伍仟元整。现我行以公告形式催收,请借款人于本公告后立即筹措资金偿还我行借款。否则,我行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特此公告。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