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2版

莱芜区检察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举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会签仪式。

    “检察机关既是国家公诉人,也是国家监护人,更是儿童权利监督人,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文娟介绍。

    为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工作的无缝衔接,形成案件办理专业化和保护社会化的良好格局,莱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与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区妇联代表签署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后,莱芜区检察院传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就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各单位代表展开座谈。

    “通过此次会签,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切实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合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和法治环境。”该院副检察长王敦孝说。张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