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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上接一版)

    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临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

    去年以来,依法办理制售假药劣药、病死猪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187人,严惩侵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犯罪 931 人,支持农民工起诉216 件,帮助追索“血汗钱”171 万余元。莒南县检察院15 天内,对购销病死猪金额达2100余万元的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重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兰山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助力肖立建等60名农民工讨薪,用人单位很快支付了11万元欠薪。

    同时,督促整改黑作坊、小散乱、 非法排污排气等危害公益案83件,治理受损耕地林地 148.3亩,追偿生态修复费用464万余元,让违法者为公益损害“买单”。

    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 204 万余元,对因案致贫的17个家庭发放救助金14.5万元。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临沂市两级检察院自觉把专项斗争列为检察长讲政治、重业务的一号工程,积极投身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各项会战之中,提前介入黑恶犯罪案件41件,提出补证意见 1216条,确保客观公正、打准扫深。全年共办理黑恶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07人、审查起诉案件545人,以涉黑恶罪名起诉350人,追诉漏犯11人,以其他罪名起诉193人。

    突出打财断血、破网打伞,提出查扣追缴涉案财产建议 48 份,移送涉嫌“保护伞”等职务犯罪线索12 条,扩大纵深战果。起诉的葛树峰等22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葛树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85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封存150人的犯罪记录。费县检察院经过深入社会调查,依法对一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未成年在校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其顺利参加高考,并以优异成绩考上大学。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