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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检察院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省市院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5月22 日,昌邑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零距离”监督。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座谈交流、实地查看卷宗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对昌邑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昌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