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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借款人刘国庆,贷款起止2013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6日,贷款金额90000.00元,刘恒水、刘中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6403.0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

    联系电话:0543-4352583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