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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淄博莱发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士卫、翟翠芝、李克和、王海君、丁文超诉你单位劳动报酬、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288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289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290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291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29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7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青年创业园C座4号2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O 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