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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催收通知

  • 日期:202005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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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山东景顺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袁清明、黄士勇、王鹏、新泰市品味江湖餐饮有限公司、房勇全体债务人暨担保人等

    根据王荣峰与丁兴菊、山东景顺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袁清明黄士勇、王鹏、新泰市品味江湖餐饮有限公司、房勇于 2016年 2 月 16日签订的《王荣峰丁兴菊等各方债务承担清偿暨债权转让协议书 20160216》,丁兴菊已将其对山东景顺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袁清明、黄士勇、新泰市品味江湖餐饮有限公司等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王荣峰。现王荣峰依法遵照债权合同取得债权并再行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为债务催收通知。

    王荣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山东景顺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袁清明、黄士勇、王鹏、新泰市品味江湖餐饮有限公司、房勇全体债务人暨担保人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荣峰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暨《王荣峰丁兴菊等各方债务承担清偿暨债权转让协议书 201602216》协议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并予以公告。

    通知人:王荣峰

    2020 年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