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东营市瑞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东仲字第664 号,本会已于 2020年 3 月5日作出案号为〔2019〕东仲字第664 号裁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东营市瑞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东仲字第664 号,本会已于 2020年 3 月5日作出案号为〔2019〕东仲字第664 号裁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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