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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商河法院积极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开展案件审理,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降低了因人员接触而引发感染的风险。2月28日,商河法院李鑫审判团队就利用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当庭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本案自送达至审结历时仅为3天!

    原告孙芸(化名)与被告赵健(化名)均在北京打工。两人于2009年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楠(化名)。2017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婚生子随赵健生活。现孙芸认为儿子跟着赵健对其成长不利,遂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疫情犹在,办案不停。为及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商河法院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方便快捷地完成了孙芸的案件起诉。案件受理后由李鑫团队负责审理。在收到立案庭转来的案件信息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原、被告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在与双方的沟通中,细致如微的女法官李鑫仔细询问双方的生活状况及孩子抚养情况,进一步审查原告要求的合理性、被告对原告请求的本能反应,以及找准双方情感寄托的平衡点与案件调解点。由于被告一直在外打工,孩子名义上的抚养权其实真正落在了被告父母身上。由于被告又组建了新家庭,明显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但一位父亲的自尊与虚荣又担心“供手相让”被乡邻笑话,所以,他虽然名义上不同意变更,但心里也非常矛盾。生活阅历丰富的李鑫耐心细致地向被告做工作,说明只有对孩子真心关爱的生活环境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才有助于孩子综合素质的培养。你来无往的交流,让被告彻底打消了顾虑,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就这样,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自2月25日网上送达到 2月28日调解成功只用了3天,有力说明商河法院的法官真心为民的朴素情怀。

    疫情防控期间,商河法院各个部门都采取了严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全院上下振奋精神,狠抓审执主业,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通过网上诉前调解平台、审判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云端司法服务,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审执主业不“降档”,司法服务不“掉线”。李鑫  张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