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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269人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本报讯 2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全力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闻发布会(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及成效。截至 2020年 2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191件 269人;受理审查逮捕 27 件 31 人,批准逮捕 20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 15 人,起诉10件 10人;一审判决9件 9人。

    坚持提前介入、从快办理

    与省公安厅建立涉疫情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立案侦查的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每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由专案组或专人办理,加快案件受理、审查、移送、 流转速度,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如济南市莱芜区院在办理邓某某妨害公务案时,案发当日主动介入,安排专人优先办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法院经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到提起公诉,仅用了两天时间,公开曝光后,极大震慑了妨害、阻碍、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

    坚持突出重点、从重打击

    疫情发生后,省院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 13 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从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主要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6件 8 人,妨害传染病防治7件 10人,妨害公务21件23人,寻衅滋事 14件 14人,故意伤害2件2 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0件 21 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22件 43 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4件 37 人,非法经营5件 8人,诈骗89件 94 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1件 1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濒危野生动物3件 5人,非法狩猎1件1人,其它相关犯罪4件 12人。

    坚持法治底线,严格依法办案

    “两高两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省院及时下发通知,组织逐案对照梳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情节,准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总体上体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目前,不批准逮捕 4件 5 人,建议改变定性3件 3人。如枣庄市山亭区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时间和行为后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有咳嗽、发烧症状被要求隔离,但在未确诊、未诊断为疑似病症之前,故意隐瞒接触人员和行程轨迹,不符合“两高两部”《意见》相关规定,最终建议改变定性,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