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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

  债务人

    山东宏盛达板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开元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山东瑞帆果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博翔工贸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省博兴县聚鑫源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山东唐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穆兆鹏和魏艳夫妻、韩克刚和韩翠玲夫妻、刘爱民和韩莉秀夫妻、魏家清和郭福荣夫妻、章员春和章丽崇夫妻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

    山东唐龙板业有限公司、山东富泰粮油有限公司、王保忠和王秀双夫妻、王玉非、王国富和王秀梅、山东瑞帆果蔬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

    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山东顺达环保增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盛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汇博化工有限公司、朐振防和顾爱娟夫妻、顾凯和梁罗罗夫妻、穆俊英、马英举、马建设、韩爱红、山东省博兴县博翔工贸有限公司

  本金104,950,000.0010,000,000.0016,000,000.0013,000,000.00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一月六日

    附:公告清单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31-81281286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B1403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山东钢之杰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鑫博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派尼化学有限公司)、张心明和贾健美、唐行磊和郝丽虹、曲保伦和刘双杰、耿学伟、山东省博兴县开元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9 年9 月 20 日,2019 年 9月 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 9 月 20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