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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扫黑除恶“十个一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早市夜市摆摊再也不用交‘管理费’了,也不用担心唐涨(化名)等人的骚扰了,可以安心经营了。县检察院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帮助规范了市场,我为县检察院的为民执法措施点赞。”近日,高唐县城北关村村民杨某与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检察官说。

    自 2015年以来,唐涨等人恶势力采用恐吓、谩骂等非法手段,强迫在县城金城广场及北湖沿岸夜市摆摊人员接受其管理,并按期上交“管理费”,从中非法获利,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唐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采取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形成“十个一律”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高唐模式”。“十个一律”即一律高点站位、一律领导带头、一律全面汇报、一律团队研判、一律请示备案、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从快从严、一律深挖彻查、一律标本兼治、一律一案一卡。此作法先后被聊城市检察院、聊城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报报道。

    “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又要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既要严厉打击,又要保障人权,更要建议堵漏建制。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 铁案’‘精品案’‘实效案’。”该院检察长孙吉祥时刻提醒办案人员,并亲自办理第一件重大复杂涉黑犯罪案件,发挥“头雁效应”。

    该检察院根据与县公安局会签的《扫黑除恶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该院员额检察官张化军带领办案团队及时提前介入唐涨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在案件受理后,按照扫黑除恶案件“十个一律”工作机制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规定,向检察长汇报了简要案件,并向该院扫黑办通报,亲自全面细致审查卷宗,召开办案团队研讨会,对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和分析研判,然后做出批准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备案。

    然而,张化军并没有一捕了之,根据审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列出补查提纲,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共同协作,补齐补强证据;将对“是否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有无保护伞及线索移送、处理情况”“前科犯罪处理结果”作为重点证据予以补齐补强。

    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以及背后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堵塞漏洞的建议对策,向县城市管理局、县园林和公用事业管理局提出了规范市场管理的《 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摊点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夜市排档及摊点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规范整顿。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均高度重视,依据《检察建议书》列举内容,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决定依据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整治对策,修改完善了《 早市夜市管理规定》 、 实施摊点经营退出机制、联合在全县范围内摸排类似违法犯罪线索。

    此外,该院通过审查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注重标本兼治,先后向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司法局等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并通过定期回访,督促有关部门主动、 认真、及时落实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制定下发了《高唐县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形成落实《检察建议书》制度化、规范化。

    “2019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键一年,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上下功夫,在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下功夫。”孙吉祥检察长对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