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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东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财建设公司”)与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鑫华特钢”)签署的编号:东财债转字【2019】1204号《 债权转让协议》,东财建设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鑫华特钢。东财建设公司与鑫华特钢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鑫华特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鑫华特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东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 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35-3545499住所地:姜楼镇工业园

    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序号

贷款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债务人

    山东东阿山水薄板有限公司

  担保人张绪增、胡桂芳

  币种

人民币

  本金300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式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0 月 16 日,2019 年 10 月 16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 年10月 16 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鑫华特钢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 /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