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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检察建议:追回1200余万购房款

    1200 多万购房款到账了……近日,在潍坊市奎文区住建局的多次催缴下,当地两家房地产公司将拖欠的财政购房款全部交清,而这源自奎文区检察院发出的2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 4月份,该院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当地两家房地产公司在部分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上缴企业代收经济适用住房应缴财政购房款。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辖区财政局、住建局进行沟通联系,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对房地产企业经济适用房项目负责人进行询问,掌握企业情况,同时检察官还协调区财政局同各房地产企业进行对账,最终查清两家房地产企业共计欠缴经济适用房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合计2000余万元。

    随后,奎文区住建局及时向房地产企业进行了传达,先期收回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790万元。

    7月 2日,奎文区检察院向奎文区住建局发出2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职责,追回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

    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局高度重视,先后3次牵头召开了由辖区财政局、房地产企业参加的经济适用住房工作专题会议,细化安排催缴欠款和对账工作,并协同财政部门组织催缴。最终,两家房地产企业先后将 1200余万元企业代收应缴财政购房款全部予以上缴。

    近年来,奎文区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与辖区各行政机关协作沟通,先后两次召开全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会签协作意见,凝聚工作合力。

    “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不论是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还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我们都需要与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沟通。”该院检察长徐军如是说。玄承瑛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