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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引发山火获刑

龙口市首次以调解方式办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清明祭祀扫墓的习俗由来已久,焚香、烧纸、鸣鞭、点烛火等都是人们用来寄托哀思的最普遍的传统习俗。如今,这些传统方式已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每年清明节前夕,龙口各乡镇加大防火宣传力度。 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今年4月初,林某按本地习俗上山祭祖。当天上午,林某携带纸香、鞭炮等到山上祭祀时,将烧纸和香放在一个装柴油的空桶内点燃并在桶内放一挂鞭后未等燃尽就下山,该空桶在燃烧纸香、鞭炮时引发山林火灾。

    经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火灾面积有地林36.58 亩,需恢复造林栽植黑松9123 株,共需投资27369元。林某失火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龙口市检察院决定对林某失火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至龙口市人民法院后,承办检察官积极申请法院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在法官主持下,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林某及辩护人均无异议,林某表达了自己的忏悔,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愿意承担山林火灾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签订协议当日林某即将30000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交至法院,鉴于林某的真诚悔罪,龙口检察院建议对林某从轻处罚。

    龙口市法院开庭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庭审中对庭前签署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实现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赢。这也是龙口市首例以调解方式办结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龙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