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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

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近日,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办公室、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裁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案件材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积极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检察机关。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政执法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平台,推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调查、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工作。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