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总计剩余本金9,979,614.28元9,979,614.28元
欠息合计226,409.96 元226,409.96 元
垫付的处置相关费用5000.00元5000.00元担保人
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昌邑金丝达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刘国田、姚淑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享有的截至 2019 年2月 21 日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明细见附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各担保人。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以上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2 日
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总计剩余本金9,979,614.28元9,979,614.28元
欠息合计226,409.96 元226,409.96 元
垫付的处置相关费用5000.00元5000.00元担保人
潍坊沃尔特科技有限公司、昌邑金丝达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金丝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刘国田、姚淑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将对借款人潍坊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享有的截至 2019 年2月 21 日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明细见附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各担保人。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以上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潍坊嘉佰纳商贸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