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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转让银行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合计

    借款人

    本金

    (万元)

    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司23,15023,150

    利息

    (万元)

  1,560.54

  1,560.54

    其他从

    权利

  0

  0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公司”)与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19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长城资产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产公司、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附:公告清单担保人

    保证人: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贵州龙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方正建工有限公司、山东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德洋、田秀云;

    抵押人:山东北金集团焦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