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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门口的特殊庭审

    检察官是百姓的贴心人,倾听群众诉求,用心化解社会矛盾,将不服和怨气化成宽慰和满意;检察官是正义的代言人,惩治犯罪、伸张正义,用法律的武器平反冤假错案。近日,笔者走进五莲县检察院,近距离感受该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官素伟普通又忙碌的一天,了解他平凡却不简单的工作。

    早上八点半,官素伟从60余公里外的家中,驱车一个多小时到达单位。今天她有三个案子开庭,上午的案件较为特殊,是一起危险驾驶案,由于被告人身体状况较差,此次开庭需要到被告人所在村的村委办公室进行。尽管是一起较为简单的案件,官素伟还是认真与同事一起梳理案情,整理材料,为外出开庭做好准备。

    据了解,被告人赵某系五莲县石场乡上邸家沟村村民,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赵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日照市刑事技术科学研究所鉴定,事故发生时赵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35.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经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到达上邸家沟村村委办公室后,官素伟先到被告人家中了解其身体状况,然后与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起布置临时法庭,同时等待赵某做好开庭准备。

    官素伟介绍,因赵某长期患有多种疾病,双腿肌肉萎缩,不能支撑长距离外出,办案检察官就到被告人家中进行了讯问复核,并实地查看了赵某的相关病历,在开庭前经与法院积极协调沟通,最终决定在村委办公室开庭,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兼顾司法关怀。

    庭审中,公诉人官素伟依法按照程序宣读了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结合案情和赵某的认罪态度发表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在法庭教育中,公诉人官素伟劝导被告人要增强守法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极易发生事故,不仅危害自己的身体,更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负担,甚至危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最后的陈述环节,赵某当庭认罪,感谢检察院和法院的同志对自己的教育和关心,并非常懊悔自己一时冲动,差点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表示自己会好好服从判决,遵纪守法。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处罚金三千元。虽然这个临时法庭比较简陋,但每一个庭审环节都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返回单位。 稍作休整后,官素伟马上找出案卷,为下午的两个案子作开庭准备,一起危险驾驶案,一起交通肇事案。

    据官素伟介绍,该起危险驾驶案适用了刑拘直诉程序,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开庭审理,总共六天时间,是五莲县检察院今年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诸多案件之一,针对的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在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并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流程的办案机制,最大特点是减少案件流转过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该起危险驾驶案因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没有异议,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两起案件的庭审结束,官素伟赶回办公室,继续看卷撰写审查报告,与案件当事人联系,定好第二天讯问的时间。

    看卷、 提审、 讯问、 撰写审查报告、案件讨论、开庭……检察官的一天平凡普通,忙碌充实。正是在这样一件件看似普通的案件中,检察官们坚守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

    卢小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