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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现有资源,服务主责主业,规范执法行为

枣庄: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枣庄市检察机关有效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职能作用,找准“盘活现有资源、服务主责主业、规范执法行为”三大立足点,促进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前不久,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对枣庄市检察机关法警工作的创新发展予以批示肯定。

    整合创新法警履职平台

    执法办案资源管理平台。整合检察服务大厅、办案工作区、听证室、检察宣告庭等执法办案资源,打造成统一管理、运转高效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各业务部门开展讯问、询问、会见、谈话、听证、宣告等工作,一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各功能区专用房间内进行。将执法办案规范和安全纳入司法警察日常管理,各业务部门需要使用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房和警力时,向警务部门提出申请,警务部门合理调配予以保障。通过司法警察对各环节的介入、配合和制约,保障执法办案依法、规范、安全、文明运行。

    办案安全保障平台。整合检察机关在开展侦查、补充侦查、调查取证、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宣告、公开听证、执检安全检查等工作中的办案安全保障任务,统一归口于司法警察部门,明确司法警察负责保护办案人员的安全,保护侦查和取证现场,保护已经获取的证据材料。举行检察宣告或公开听证时,司法警察负责加强安保检查,控制犯罪嫌疑人,维护现场秩序,传递、展示证据,保障检察宣告和公开听证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扰乱现场秩序的,协助检察官区分情况予以警告、训诫、制止、控制;对于不听劝诫的,责令其退出现场或强制带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和准军事化管理优势,明确司法警察与检察官分工协作,具体承担传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解押送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重要物证和案卷的押运移交、维护接访场所秩序、涉密文件的押运和集中销毁等法律监督业务执行层面事务,做到不越权、不失职,保障案件顺利查办,缓解员额检察官工作压力,降低办案人员工作强度,确保员额检察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案件审查、证据分析等司法办案关键方面,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整体效能。在法律文书送达工作中,建立了接收、登记、跟踪、反馈、专人送达的工作模式,积极拓展检察建议等重要法律文书的送达任务范围,减轻检察官工作压力。2018年以来,共送达法律文书763件。

    拓展法警履职范围

    立足办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司法警察职能转型期全面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意见》,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做好监察委移交案件协助配合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大胆摸索,对搜查、查封、扣押、传唤、拘传、讯问等侦查措施积极提供警务保障。

    协助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探索建立“检察官+司法警察”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协助检察官做好询问当事人、现场勘查等活动的安全保卫,开展现场警戒,保护有关人员安全,协调、 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处置调查取证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调查取证顺利进行。

    协助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远程提讯时,司法警察负责到看守所提解、还押犯罪嫌疑人,全程维护安全和秩序,远程接收办案人员的讯问笔录,组织犯罪嫌疑人阅读笔录并签字捺印,安全、及时地将讯问笔录及其他法律文书移交给办案人员,这样减少了员额检察官往返看守所的奔波时间,降低办案人员的劳动强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2018年以来,全市司法警察部门共协助开展远程提讯168人次。

    提高法警履职效能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日常工作服从警务部门管理、办案工作听从员额检察官指挥的司法警察履职管理模式,形成权责划分清晰、工作衔接紧密、协助配合顺畅、操作规范有序的警务运行机制。(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