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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

    本报讯 2018年12月27 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仪式,为肖金明、王民生等8位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张振忠同志主持聘任仪式,副检察长王效彤、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林树果参加。

    陈勇要求,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吸收借鉴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转化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经验做法,努力推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委员充分运用专业特长,发挥知识、智力和信息优势,主动建言献策,多出实招高招,帮助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由47名专家组成,聘期五年,他们来自政府、高校、律师界等领域,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方面有着很深的理论研究或实务经验,作为“外脑”,可以助力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进行咨询论证,提供智慧支持。同时,省检察院出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推进该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受聘代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肖金明表示,之前也曾多次参与检察机关各种试点工作中,这次被聘为专委会委员,可以更好地参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这既是荣誉也是责任。他强调,作为委员,保持独立性是十分重要的,论证案件,发表观点,要努力排除案件和法律之外的因素。

    受聘代表、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于晓晴说,退休后能被聘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委会委员,感觉责任重大。自己比较熟悉实务领域的工作,会努力提出参谋意见。并且,会积极遵守相应的保密纪律、廉洁纪律,“帮忙不添乱”,尽己所能不辜负重托。

    受聘代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梁仕念表示,专委会的设立,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丰富检察工作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将更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结合专业优势,有效引领注册会计师行业,依法独立客观公证执业,做好经济领域的鉴证工作。

    聘任仪式后,专家委员会举行第一次案件论证会,对有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论证。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