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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检察院

办理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

    近日,由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魏某某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院检察长尹德新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法院提出具体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首例案件。审查过程中,尹德新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了案卷,认为该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费县检察院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魏某某当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魏某某交通肇事案从受理到法院判决仅用7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且施行效果良好。张秀娟  段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