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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最美检察官”提 名 奖 先 进 事 迹

——邹城市检察院吕坤尧同志先进事迹

大墙的忠诚守望者

    吕坤尧,现为邹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人、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员额检察官。1980年10 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入党。自2010年4月主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在济宁检察系统始终名列第一: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该同志连续 7次被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人员”、“优秀派驻人员”,2017 年被授予“邹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查办职务犯罪,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更是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点。近年来,在吕坤尧的带领下,邹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共办理刑事执行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28人,占济宁市办案总数的一半以上;办理的微山县看守所原所长周生东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受贿案,参与办理的济宁市看守所原所长曹扎根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济宁监狱销售科科长赵勇受贿案等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

    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他带领干警深入在押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巡视检察,通过严谨细致的监督,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和安全隐患,2010年以来,共书面纠正看守所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46件。四年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162 件,办案质量和数量明显提升,相关经验被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