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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小未检做出大文章

    “从打造开放式教育平台,到深化社会化预防体系,再到推行包容性关爱模式,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做出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文章’。” 11 月 13日,招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区时,对未检工作取得的成绩高度赞扬。

    今年以来,招远市检察院按照工作一体化、办案人性化、疏导专业化、预防特色化的要求,建成包含日常办公、案件办理、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四大板块的未检工作区,探索构建“一站式”未成年人关爱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并入选山东省教育厅“ 行走齐鲁”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资源单位。

    打造开放式教育平台

    2017 年招远市检察院搬入新址后,将办公楼四层整体打造趣味性浓、参与度广、辐射性强的青少年成长教育主阵地,将未检工作新理念融入硬件配套设施中。新的未检工作区分为两部分:一是未检工作区,设置了心理咨询室、讯问室、宣告训诫室、律师接待室、法律讲堂、模拟法庭等功能室,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个案辅导和犯罪预防教育等专业化服务;二是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运用动漫、文字、视频、投影、体验等形式,多方位展现,立体化教育,增强了教育的直观性、针对性。同时,该院将该基地由室内延伸到户外,建成了约200平方米露天趣味课堂,设立了活动区、游戏区、藏宝区、谈心区、许愿区五个板块,满足了青少年活泼的天性,增强了学习效果。

    该基地于2017年10月正式建成使用,是目前烟台市最大的青少年教育基地,已累计接待参观师生2000 余人次,先后迎接北京石景山区、宁夏银川西夏区、山西高平市等5个单位来基地考察学习,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日益显现。

    深化社会化预防体系

    加大与控申、案管、民行、检察室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力度,实现未检工作平台与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等基层检察平台信息互通,凡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和敏感事件均能及时转递至未检部门办理。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构建起了以未检基地为一级网络平台、13 个镇街关爱服务站为二级网络平台的全覆盖体系,通过整合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吸纳心理学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的作用,由教体局负责安排,每周一、三下午组织在校生分批次到基地学习。以未检干警为主力的法治宣讲员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需求为他们量身定制法治课程,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低龄的小学生制作播放防性侵小视频,为中学生增设了“检察官对你说”法律讲堂,重点讲述防止校园欺凌、 防性侵、 远离毒品犯罪等内容,增强知法、学法、守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先后与招远市教体局、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 护航青春,法治伴我共成长”等系列普法活动,在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等6所大中小学建立检校共建联系点、驻校检察官工作室,选派3名同志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针对校园贷款对大学生的危害,为招远一中高三毕业学生200余人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形成了多方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宣教关护机制。

    推行包容性办案模式

    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完整检察官制度,即由同一个检察官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帮教观护、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工作,实现精准监督、精准帮教、精准施策。依托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最大限度地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监护困境儿童,确保特殊、优先保护原则落到实处。

    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 少捕、 慎诉、少监禁” 的原则,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工作中,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和程序,先后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81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8次,对 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39 件。建立了“一体多元”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先后指定法律援助38人,对 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52000元。

    对于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群体等,会同学校、学生家长、相关单位根据个案特征,量身定制帮教计划,配套开展亲职教育、心理辅导、推动实施志愿者帮扶计划、帮助回归校园等措施,加强法治教育。徐建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