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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有关爱 幸福花朵盛艳开

  • 日期: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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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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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唐县农村留守儿童1003人,其中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992人,由亲戚朋友监护的5人,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监护能力弱的6人。这些留守儿童长期不在父母身边生活,缺乏亲情关爱和良好照顾,容易受到不良因素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受到不法侵害,需要全社会给予重点关注和特别保护。为此,高唐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未成年人检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满满的幸福感。

    2013年以来,高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 教育、 感化、 挽救” 理念,严格执行“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开展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工作,促进刑事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高质量办理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同时,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实际情况,定制帮教计划,选派专业人员开展物质帮扶、学业教育、 就业指导等活动,共对犯罪的留守儿童开展刑事和解5件,附条件不起诉1人,帮教16 人,心理疏导15 人。在办理留守儿童王某某强奸一案中,未检检察官深入了解王某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情况,开展针对性帮教,并通过亲职教育改变其父亲的教育理念,成功改变了王某某的留守状态。在办理的陈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陈某某因家庭矛盾,持刀将妻子杀害,年仅七岁的儿子一夜之间失去了父母和所有生活依靠,生活陷入困境,且因目睹了案发过程,还留下严重的心理创伤。为解决孩子的生活问题,检察官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为孩子办理了孤儿证,并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款,保障了孩子成年之前的生活。如今,孩子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

    对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高唐县检察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惩处。2013年以来,共办理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案件6件6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对王某某猥亵8 名未满 14 周岁女童案等恶性案件依法从严办理,王某某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特别是留守儿童的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邀请孩子们到基地来参观学习,定期举办基地法治讲堂;对决定不予起诉的未成年犯中的留守儿童,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助他们继续上学,或落实就业单位,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同时积极探索构建社会救助机制,以保证他们有较稳定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在依法办案、积极预防的同时,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检察特别程序。高唐县检察院和司法局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团县委、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与法院签定《高唐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实施办法》,及时、全面了解涉罪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 性格特点、 社会交往、 成长经历和监护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并为后续司法处理和教育矫治提供依据。在办理的李某某盗窃案中,社会调查显示李某某身处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但其在校表现良好,检察官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其提供心理援助,开展法治教育、帮助转学等,使李某某从思想上真正认识错误并开始了新的生活。张文洁  王金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