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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9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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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芳芳、朱剑锋: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周海申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295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本会第四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