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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09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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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借款人张永廷,于2010年3月10日在岚山农商行贷款200000元,2011年3月8日到期,现余额145,063.87元,欠息:51,540.41元。

    2、借款人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杨家山前村委,于2007年4月8日在岚山农商行贷款9000元,担保人李茂江、费红玉,2008年4月7日到期,现余额9000元,欠息23320.63元。

    3、借款人李茂江,于2006年11月18日在岚山农商行贷款,2007年11月16日到期,现余额0元,欠息9500元。担保人宋玉亮,宋开明。

    4、借款人马德翔,于2008年5月19日在岚山农商行贷款30000元,现余额18375.49元,欠息76253.32元,担保人汉京军、陈长果。

    我行拟将上述不良贷款进行债权转让,公告有效期为3天。请有意向购买上述任意贷款者于公告到期前联系我行,如没有,本公告到期后,我行根据程序办理债权转让手续。联系电话:0633-2681805。

    特此公告。

    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