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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终于能安心上学啦

  • 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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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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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检察院领导不仅给我们送来了五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还帮助孩子免费上学,这些钱足以改善我们祖孙俩的生活,毕竟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近日,高唐县检察院干警将五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小陈奶奶手中,小陈奶奶激动地说。

    去年,小陈父亲与妻子发生争执,致妻死亡,被判重刑,小陈与年迈的奶奶靠微薄的承包地收入艰难地生活,小陈几度想辍学帮助奶奶务农。

    该院公诉部门从办理小陈父亲案件中发现小陈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移交本院控告申诉部门审查。

    “孩子太小啦!必须上学,不然对不起孩子的爹妈!我讨饭要饭,也要供孩子上学。”检察人员在调查核实其家庭生活情况时,小陈奶奶边哭边说。

    检察人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报上级检察机关核发五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亲自送到小陈奶奶手中,并给小陈带来了书包和文具,鼓励小陈刻苦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奶奶。

    该院控告申诉部门与派驻清平检察室及时与小陈一家所在赵寨子镇党委政府联系,帮助小陈一家申请了低保资金,并与小陈学校联系,减免了小陈的学杂费,老师还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小陈补习功课。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定了《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对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程序以及内设部门联动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侦监、公诉、未检、派驻基层检察室等部门加强与控申部门联系。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审查并核发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规定根据被救助人家庭情况,加强与乡镇、学校和就业部门联系,通过核准低保、减免学费、就业培训等形式,实行精准扶贫。

    今年以来,该院向20名被救助人核准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近10万元,帮助申请低保20人,联系就业15人,减免3名未成年学生学杂费。小陈及奶奶就是该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活动的受益人之一。

    “我院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扶贫政策,加强调查论证,强化横向、纵向联络,形成科学有效救助机制,彻底解决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做强做实检察救助产品。”该院检察长孙吉祥表示。

    杨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