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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让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 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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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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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集中体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着眼点和入手点。

    2017年10月,利津县检察院被上级检察机关确定为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院。该院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第一个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率先在全市建成检察建议工作室,改变了以往检察建议文来文往、随意性大、刚性不足等弊端,形成了规范化、落实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以协作配合强刚性,让检察建议落地有声。积极争取县人大常委会支持,专题进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与监察委的交流沟通,与县监察委联合出台《关于在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形成监督合力,改变过去检察建议发出后有的被建议单位可改可不改、应应付付改的局面,为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上的保证,促进被建议单位履行好各自职责。

    以规范公开强刚性,让检察建议踏石有印。对社会影响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重大检察建议实行公开宣告送达和公开回复。积极探索实行“检察官、被建议单位、代表委员”全程参与、“ 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的“ 三方+三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回复新机制,既提升了检察权的公信力,也提升了检察权的权威性。对不需要公开宣告送达和公开回复的,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进行网上公开,通过公众参与监督,有效提升检察建议的知晓度,以公开倒逼被建议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以跟踪回访强刚性,让检察建议抓铁有痕。对被建议单位的落实整改情况,承办人、研究室人员定期实地开展跟踪回访,向被建议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检察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存在的问题是否通过整改得到了解决,使检察建议的“柔性监督”变为“刚性监督”。同时,对有重大影响的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实地视察,依靠人大监督推进整改工作进行。对整改不及时、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18年3 月,该院对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该案是东营市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2018 年年初,该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利津县境内批发市场中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和现象。利津县检察院遂向县市场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邀请3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建议送达后,利津县检察院多次派员到县市场管理局进行跟踪回访,与该局相关人员开展座谈,并多次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检察建议公开回复后,为检验整改效果,组织人大代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验收,确保检察建议不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

    截至目前,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17件,已回复16件,正式回复率同比上升10.2% ,切实发挥了检察建议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作用,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刘海宁  牛佳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