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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若磐石向峥嵘

—记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磊

  • 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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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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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他庄重沉稳,性格内敛,不善言辞。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在三尺公诉台上,他侃侃而谈,目光如炬,坚定不移,正如他的名字一样,韧若磐石,磊落正气。他就是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磊。

    一个个案件、 一叠叠卷宗,伴随着李磊见证了时光飞逝。 一进检察院就干公诉,连续 6 年没动窝儿。他从公诉科内勤到经验丰富的副科长,不争名利,淡泊明志,他头上甚至没有一个荣誉光环,他这样纯粹的一个人,把所有的时间全部用在办案上。 300多个案子,400 多个犯罪嫌疑人,平均办案工作量、数量都是全科第一,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追诉漏犯20人、抗诉5件。他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高擎利剑,让犯罪分子俯首认罪,用正义编织了一道道亮丽的光环。

    公诉台上的“战士”

    在李磊的工作笔记上,写着一句话“案件质量是生命线。”从案件受理、案件审查、出庭公诉、副卷整理等多个环节,严格审查,不留一处纰漏。“每个案件像是一场博弈,在每次较量中看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我很有成就感。”

    2014 年,李磊接办了黄某等 17 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这是我办理案件中单次起诉人数最多的案件,案件卷宗多达162册。”案发后,李磊第一时间和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提前介入到案件之中。当时这个案件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牵扯群众利益广,还要面对31名辩护人的出庭辩护,这无疑将是一场硬仗!接手案件,李磊也深深地感受到肩上承受的巨大压力。

    整整一个月,他讯问犯罪嫌疑人近20次,形成了体系完整、内容翔实的讯问笔录300多页,至庭审时仅“三纲一书”就 100多页。

    果不其然,开庭当天,被告人俞某的律师杜梅辩称,俞某是消费者,没有引诱他人参加,更不知返利制度,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最令人吃惊的是,黄某、 王某等人认为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活动,更是一种防病治病的高尚行为。

    面对来自北京、 济南等地的31名资深律师的轮番攻势,李磊毫不畏惧,积极应战适时抛出问题,四两拨千斤,见招拆招,从容应对。连续 6天庭审,耗时50 多个小时,庭审过程艰苦而激烈。

    李磊在公诉意见和法庭辩论中用充分扎实证据论证了三点:第一,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传销活动。第二,该公司所谓的制度违反直销条例、反传销条例的规定,直销人员的经销对象是终端消费者,严禁消费者再继续发展消费者。第三,被告人黄华等17人在传销活动中应当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最终 17 名被告人全部被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有罪判决。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这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的时候,李磊等办案人并没有停下脚步。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他凭借着对案件事实、证据了然于胸,对案件定性量刑的精准把握,敏锐地发现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1 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单处罚金刑,属于捕后被量轻刑类案件。

    在他的审查建议下,德城区检察院向德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2017年 5月,德州市中级法院予以改判,支持了德城区检察院的抗诉请求。

    至此,德州市涉案人数最多、 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案终于落下帷幕。“这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强大的公诉人、 强大的辩护人、强大的被告人,形成剑拔弩张的庭审对抗。”跟李磊一起共御31名辩护人的书记员邱美至今仍对这次庭审回味无穷。

    以工匠精神守护正义

    从工作之初,李磊就以工匠精神守护公正,他时刻警醒自己:司法办案需要精益求精,需要用工匠精神审查每一份证据,撰写每一份文书,出席每一次法庭,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通过办理的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办过的案件,无一错漏,靠的就是工匠般的细致认真。

    有一件案子李磊记忆犹新,1995年出生的李某于2011 年和2012 年偷盗两次,偷盗数额1 万多元,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信息所证实的李某的年龄作案时刚满16周岁。

    李磊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地户籍登记不严格,年龄改动情况频繁。他抓住这一细节,通过多次重点讯问其年龄问题、交心谈心、真诚家访,最终发现了真相——李某未满16 周岁,依法不应受到刑事追究。公安机关据此撤案。

    “ 平时很随和,但办起案来认真得让人害怕。”同事许辉说,“他身上有一种工匠精神,把每一起案件质量关做到了极致。”

    心若磐石,坚不可摧。 为执着,此志不渝,不负时光;为执着,方可一路峥嵘,一路歌。

    田园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