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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军装绿 不愧检察蓝

—记泗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马洪建

  • 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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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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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他是身着戎装的钢铁军人,长缨在手,听党指挥,作风优良,初心始终不变。如今,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铁血”战士,利剑高擎,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前行。始终,他将“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执法”视为座右铭,并时刻铭记心上。他,就是泗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马洪建。

    现年57岁的马洪建多次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优秀派驻检察人员”,市级先进工作者,被聘请为济宁市政法系统法律咨询专家,被市检察院聘请为规范和创新成果评审专家,先后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驻所检察室也多次立功受奖。

    勤学不辍,从“ 门外汉” 到业务行家里手

    马洪建转业到检察院工作后,为了尽快熟悉和掌握检察业务,顺利实现“军人”到“检察官”的转变,他又与法律书籍较起真来。从法律条文到司法解释,从专业理论到检察实践,他从头开始,虚心好学,在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培训的同时,挤时间系统学习了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几乎所有检察业务。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艰苦努力,1998年,他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初任检察官考试,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检察官。

    在监所工作实践中,面对环境差、任务重、管理滞后等问题,他知难而进,向管理要效率。先后起草完善20 余项规章制度,涵盖驻所检察室工作的方方面面,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白天,他到看守所摸情况、向老科长问经验、与在押人员交流;晚上,他翻阅书籍学习管理。上班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他踏遍了看守所每一个角落,访遍了身边所有同事,总结摸索出了“六勤”工作法,及时掌握、分析、纠正问题,在促进监所检察工作、完善看守所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检察机关被推广学习。

    察微析疑,揪出伤人“ 顶包” 案真凶

    在一次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入所”例行谈话中,马洪建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神色紧张,说话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他凭着多年监所检察工作经验,察觉到李某可能有难言之隐。经过教育开导,晓以利害,李某幡然悔悟,一起冒名顶替案浮出水面。原来,李某的亲戚叫李某去帮助打架,李某的亲戚用木棒将受害人打伤。其亲戚害怕受到法律惩处,便让未成年的李某顶替责任,李某出于义气,同意替人受过。了解这一情况后,他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防止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几年来,马洪建对数千名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谈心,制止各种违规行为80余人次,打击牢头狱霸12 人,有16 名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代余罪,20 余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接待群众上百人次。他就是在这种工作氛围中,默默奉献了23年。

    用心用情,做有温度的监管工作

    马洪建经常说,法律是刚性的,但监管工作是有温度的,尤其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既要让他们认罪服法,也要体现人权保障和人文关怀。

    二十多年来,马洪建都坚持深入监室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在押人员情况,及时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用心感化、用情温暖、用理疏导、用法规范,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村里横行霸道,被逮捕后不言不语,思想消沉,破罐破摔,经过耐心地疏导教育,他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和余罪,并检举揭发了丁某等三人合伙抢劫案件。还有些在押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缺少日常生活用品,马洪建就自己掏腰包,为他们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从生活上关心他们。

    如今,马洪建虽已脱下军装,穿上检察制服,但始终保持着部队的光荣传统和军人的优良作风,在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职尽责,砥砺前行。孔国惠  王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