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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

构建“节约型检察院”

  • 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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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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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利津县检察院以创建“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为契机,在全院倡导“节约适度  绿色低碳”理念,节能降耗效果显著。工作中,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局域网、微信群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引导干警从点滴入手,使“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张纸”深入人心。修订完善节能减排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节能任务,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及时通报浪费问题。科技助力,安装光伏太阳能1200 平方米,装机容量 110.7千瓦,用水、照明全部采用节能设备,文件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流转。上半年,电耗、水耗、办公耗材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5.6% 、6.2% 和16.1% ,“节约型检察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陈震  许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