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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催收公告

  • 日期:2018062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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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债权行27600000

  12760000

  18870000

  20120813

  20120716

  20120924

    青岛九顺和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一支行

  购货方

    青岛市鸿邦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应收账款金额

    最迟付款日

    约定收款账户名称

    青岛九顺和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九顺和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一支行

    现公告要求购货方青岛市鸿邦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将销货方青岛九顺和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一支行用以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购货方应付账款),按照约定汇入指定收款账户,以履行相关文书约定的付款义务。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66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09988-612066

    单位: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一支行

    2018年6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