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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8062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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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莱阳市华纬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莱阳联社山前店信用社)流借字(2014)年第800947号

  保证人

    隋从伟

    王学忠抵押人

    莱阳市华纬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案号

    ( 2010 )莱阳商初字第1276 号

尚欠本金1000000.00

    根据烟台仁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烟台派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MA3MW2QWXE)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烟台仁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受让自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笔(详见下表 )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转让给烟台派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权转让后,烟台派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据此,请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烟台派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

    烟台仁晟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 27 日

借  期

    20090630-201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