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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催要通知

  • 日期:201806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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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国利先生你作为济南巨升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自 2014年至今,向郭中跃借款累计达 260多万元了,再加上逾期还款的利息,本息合计达800多万元了。根据我们双方在2015年1月 20号签订的股权出质协议书你方借款逾期不还的话,你在巨升公司的49% 的股权应当转让给郭中跃所有。为此,鉴于上述理由,特通知你,在本通知登报之日起,十日之内,望你与郭中跃一起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手续。若逾期,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将由你自己承担。

    特此通知。

    通知人:郭中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