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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6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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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青(身份证号码370725198501174371)于 2011年6月 11日、2011年7月19日分别在我行办理贷款21万元、6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12年6月 10 日、2012年7月 18日,现共结欠本金16万元及利息 196163.4 元,我行现将该贷款进行债权转让,公告期3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6-6918900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