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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出鞘,只为朗朗乾坤!

莘县:发挥检察职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日期: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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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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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莘县人民检察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在前期开展专项斗争的基础上,又于近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旨在查清亮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明确推进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会上,听取了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传达学习了聊城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议和聊城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会议精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本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案管中心严把“黑恶势力案件进院第一手资料”,侦查监督科审查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案件 2件 8人(其中,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盗窃罪1件 5 人;开设赌场罪1件 3人。),公诉科提起公诉黑恶势力案至法院2件 6人(其中,寻衅滋事罪1件 5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1件 1人);刑事执行检察局对羁押在看守所的3件 13人(含代押)黑恶势力在押人员跟踪监督管理,发动他们检举揭发刑事犯罪案2件,职务犯罪案2件。从而,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了不懈努力。

    会议要求,一要查清亮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该院的扫黑除恶工作走在了全市上游,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能够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但存在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到位;二是协作配合不到位;三是宣传力度不到位;四是法律政策水平有待提升;二要明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解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扫黑除恶不仅要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还要保障政治上的青山绿水,坚决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其次,要在组织上建立工作专班,建立一套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侦查监督、公诉、案件管理中心、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要设立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大刑检”。并立足于诉前主导,派员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适时介入,引导取证;第三,要明确重点,深挖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既要打击表面上的黑恶势力,更要打击背后的黑恶保护势力,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第四,要加强宣传工作,切实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位居全市前列。下一步需要着力提升对扫黑除恶案件的作为、监督职能、社会知晓率,加大对业务部门办案、先模人物的报道力度;第五,要搞好三项结合。一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院整体工作搞好结合;二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建工作搞好结合;三要把扫黑除恶与司法体制改革、内部机构改革搞好结合。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检察人,剑出鞘,皆只为朗朗乾坤!

    刘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