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青岛即墨:打赢公益诉讼硬仗

  • 日期:201806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日前,青岛市即墨区委书记张军对区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作重要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主动作为,成效显著,走在全省前列。区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专项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区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敢于监督、规范监督,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提高站位,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2 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4 件,协助上级院提起辖区内民事公益诉讼3 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 15件,有效解决了环境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该院办理公益诉讼数量位居山东省基层检察院第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对该院公益诉讼的做法作出批示肯定,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学习借鉴。

    坚持整体推进,依法行使权力。 该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统筹谋划、强力推进。探索建立了“一案三查”工作制度,对2014年以来及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查刑事犯罪、查渎职问题、查公益诉讼线索”,梳理出49起案件线索。 2017年 12 月,该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纠纷抗诉案件时,发现一家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遂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驻地所在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关停了该公司,并督促该公司改造完善生产设备,消除了大气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隐患。该院在履职中摸排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1 条,其中,依法向青岛市检察院移送3起案件线索,青岛市检察院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坚持协作联动,广泛凝聚合力。 着力构建内部协作机制,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民行部门。前年,该院公诉部门在办理一起行贿案时,发现一起案件线索并移送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坚持依法履行诉前程序,于前年11月提起4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全部予以支持诉讼请求,有关部门依法撤销了4 份手续。着力构建纵向联动机制,加强请示汇报,积极邀请青岛市检察院专家指导把关;发挥好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作用,4 个检察室受理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6 起。着力构建横向协同机制,强化检法沟通,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协调,就通过公益诉讼途径保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达成共识。去年9月,该院发现辖区铁路桥梁200 米范围内存在 3 处长期非法取水点,遂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发送3 份检察建议。联手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方案,及时拆除了违法取水设施,保障了铁路运行安全和地下水正常存蓄,济南铁路局青岛工务段专程到该院送锦旗致谢。

    坚持规范办案,不断提升能力。 配齐“专业化”队伍,由1名精通民事行政业务的检察官及 2 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各部门选配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协助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切实提升团队专业化水平。实施“规范化”办案,着力改进调查取证方式方法,坚持保护公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提前做好与被调查单位的沟通协调和政策宣传,调查过程做到不着检察制服、 不开警车、 注意谈话语气,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企业依法经营和转型发展。开展“精细化”审查,研究建立了“诉前内部审查制度”,邀请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公诉部门业务骨干进行诉前内部集体“会诊”,把好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关口,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得出、判得住。袁晓  王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