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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侃﹃侥幸﹄﹃狱友﹄悄悄揭发

  • 日期:201806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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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犯盗窃罪, 90 后惯犯刘晓斌于2017年 12月13日被滕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就在等待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之际,一条从看守所里传来的举报线索,让他的罪责升级。旧案暴露,一起疑案随之破解。

    1994 年出生的刘晓斌是一名盗窃惯犯,先后多次被捕、入监,出入看守所早已成了家常便饭。2017年9月16日,刘晓斌又因盗窃罪被滕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进入看守所后,刘晓斌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还与同监室的李某耀交起了朋友,向对方聊起此次进来的原由,并将此前历次盗窃的经历和盘托出,其中还包括一起没有被警方发现的事实,颇为得意,觉得自己十分侥幸。

    就在刘晓斌得意之时,李某耀悄悄约见滕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检察官,举报了刘晓斌的犯罪事实,并说出了他的作案经过。原来,刘晓斌曾翻墙进入滕州平行中路某公司宿舍,入室盗窃黄金首饰及现金,作案价值达四万余元。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检察官立即将检举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联系法院暂缓对刘晓斌下达执行通知书。“早在2016年8月30日,滕州平行路一宿舍确实发生过盗窃案件,但警方缺少线索,一直没有侦破。”据检察官介绍,根据李某耀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组织警力立即展开深挖侦查,发现线索提到的相关情况,都能一一验证,刘晓斌犯罪事实足以认定。

    2018年3月28日,滕州市检察院就刘晓斌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因盗窃数额较大,且系累犯,刘晓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前后两案数罪并罚,最终刘晓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该院驻所检察人员立足检察职能,深挖犯罪,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积极移送相关线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

    刘良蒙  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