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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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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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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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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李俊君与蓬莱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定于 2018 年7月 23 日9 时在蓬莱法院技术室采用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评估机构的选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通知。

    蓬莱市人民法院

    楚同义、王影、楚同梅、王法臣、刘新钢、曲正伟: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法臣、冯燕、楚同义、楚同梅、刘新钢、孙冬: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汪孔柱:原告张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811 民初 4853 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 15 日和 30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院长接访室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灿光:原告申黎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团队综合楼 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5 月 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纯硕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纯硕称:寇丽萍(370802196311030328),女,汉族,1963 年生人,原曾租住在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黎寨小区。申请人刘纯硕与被申请人寇丽萍系母子关系。2014年 4 月被申请人寇丽萍离开住所,从此杳无音信。申请人发现后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经多方寻找,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四年。下落不明人寇丽萍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寇丽萍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寇丽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寇丽萍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贾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与被告贾磊、青岛永昌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1874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威海港领置业有限公司,孙立成,邢月辉,王辉,徐亚远 ,唐殿普,刘姝琼,李玉森,杨红:本院受理原告荣成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港领置业有限公司,孙立成,邢月辉 ,王辉 ,徐亚远,唐殿普,刘姝琼,李玉森,杨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 1082 民初 6424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林乐平,于爱春,张东,李红艳,林杰,林涛,林生,杨永祝,唐黎荣,杨永彬,林乐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俚岛支行与被告林乐平,于爱春,张东,李红艳,林杰,林涛,林生,杨永祝,唐黎荣,杨永彬,林乐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3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林乐平,于爱春,张东,梁平,林治进 ,林涛,梁辉,王学广,黄文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俚岛支行与被告林乐平,于爱春,张东,梁平,林治进,林涛,梁辉 ,王学广,黄文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3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乔东波:本院受理原告彭晓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56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梁庆武:本院受理原告毕彩丽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313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鲁 1082 民初 3139 号民事裁定书以及(2018)鲁 1082 民初 313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崖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闫中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与荣成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918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黄玉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与荣成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91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教建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与荣成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922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烟台微服思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碧陆斯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鲁 1082民初 546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你与荣成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924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审判楼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周国君、张丽敏: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1102民初 1151 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桂春、吕翠娟、王帅、袁桂玲、日照金三岛食品有限公司、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日照华尔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照鲁润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18)鲁 1102 民初 1391 号原告刘广东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石臼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田均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中支行诉被告田均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冯尚元:本院受理原告王少金诉被告冯尚元、冯启林、任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冯尚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偿还王少金借款本金 600 万元;二、冯尚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王少金借款 600万元的利息(分别以 300万元作本金自 2013年4月 23 日、2013 年4月 24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 2% 计算);三、冯启林、任超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冯启林、任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冯尚元追偿;四、如冯尚元、冯启林、任超到期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还款义务,王少金有权就冯尚元名下日房权证市字第 20100802005 号、日房权证市字第 20100802004 号抵押财产,对上述债权与冯尚元协商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照抵押顺位优先受偿。)。自发出公告之日起,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苗壮:本院受理原告秦绪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102 民初 77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唐录:本院受理原告张洁诉被告唐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山东衣言衣语服饰有限公司、日照鸿大服装有限公司、莒县兴源针织有限公司、日照世远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孙瑞玲、魏兴昌、陈淑英、张成丽、王西捐、魏玉田、顾荣江、马林: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邓超:本院受理 (2017)鲁 07 民初 504 号追偿权纠纷一案,潍坊大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已作出(2017)鲁 07 民初 504 号之一民事裁定,驳回了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该公司不服该裁定,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双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寿光市鑫海养殖有限公司、李冠周、袁美秀、山东鲁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飞龙特种纸有限责任公司、寿光市海惠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金得易实业有限公司、李星晨: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天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天一巨服装有限公司、山东蓝特思服饰有限公司、青岛丹宁服饰有限公司、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李艳、李跃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 王太宗的申请,于 2018年 5月 18 日裁定受理高密市润地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为高密市润地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高密市润地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请于 2018 年 6月 15日前向管理人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高密市仁和工业园徐辛路 3168 号山东富元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电话:05362929971,134753636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 年6月28 日上午九点在山东富元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高密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乔玉梅的申请,于 2018年 5月18 日裁定受理高密市德金储运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为高密市德金储运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高密市德金储运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请于 2018年6月25 日前向管理人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高密市仁和工业园徐辛路 3168 号山东富元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电话:05362929971,134753636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18年6月28 日上午九点在山东富元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宫守超:本院受理原告丁月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9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30(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明圣:本院受理原告李月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856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 08:40(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何学兰、曾照金:本院受理原告马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民初 11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8:40(节假日顺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年、枣庄力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邑分公司、枣庄力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万佳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48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9:40(节假日顺延 )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俊阁:本院受理申请人吴海兰申请执行徐俊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宏房估字第(B20180509)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477876 元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宗昌峰、马洪银、马潇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宗启成、杜春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8月 21日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陈良波、胡爱香、祝鹏飞、陈静:本院对原告王世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3 民初 27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陈良波、胡爱香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王世旺借款本金5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 5万元为基数,自 2017年 1月 2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0.88% 计算);二、被告祝鹏飞、陈静对被告陈良波、胡爱香所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陈良波、胡爱香追偿。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庞雷、吴爱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2 民初 6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汪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722民初 3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韦安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722民初 3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郑继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722民初 3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黄福松、武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香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8月 22 日 15 时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黄献忠、黄福光、黄启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黄拥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8月 22日15 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石福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蕊、黄峰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 月 22 日16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韦安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目军、赵会玲、陈景灿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8月 22日17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武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王香云、黄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 月 22 日16 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兴龙申请执行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单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本院依法委托泰安泰岳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查封的你单位所有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2018 年 4 月 10 日泰安泰岳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泰岳价咨字【2018】第 001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为 626989.90元,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延文钢材机械有限公司、徐延文、史秀珍、徐骁、刘树佳:本院受理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徐骁名下位于泰安市欣欣家园沿街东楼西起 4 号房地产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张传清以1731765.50 元的最高价竞得;对被执行人徐延文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国华经典 411号楼 4 单元 401 室房地产及室内财产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姜海霞以2364775.20 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财产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2015)岱执字第1366 号之七、之九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国利钢材机械有限公司、徐骁、徐延文、史秀珍:本院受理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泰安市国利钢材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314.97 吨钢管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吕瑞明以876440 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财产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2015)岱执字第1367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3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上午10:00 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如下:

    平阴县废旧设备及办公用具一宗,参考价格约 6.31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 1 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8 年5月 29 日下午 16时前将各标的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至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账号:000000726003800003937 ,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保证金交纳凭证于 2018年 5月 29 日下午 17 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前两日在平阴县良种示范繁育推广中心(原平阴县店子农场)展示

    联系人:臧经理 15665756319 0531-88815850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4 号楼 5楼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