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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5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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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文静(身份证号码:370923198402013925):你因非医师行医被依法立案查处,我局于 2018年5月9日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该文书被邮局以“ 原址查无此人”且“ 无法电话联系到收件人”为由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济历城卫医告【2018】0508301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你享有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虎

    电话:0531-83175993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