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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

为优秀公诉人设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

  • 日期: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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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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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成为全市检察机关首批以个人命名成立办公室的检察官,这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带给我们的一份莫大的职业荣誉。”伴随着全省优秀公诉人费雪的话语,4月9日,日照市首批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在东港区检察院揭牌成立。

    去年12月份,该院两名优秀干警费雪、刘冉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参加了第七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历经业务笔试、 业务答辩、 案例论辩等环节,凭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突出的业务素质脱颖而出,双双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刘冉同志并获“优秀论辩奖”。

    捷报传来,院党组在欣喜之余,决定利用这一大好时机,启动筹划多时的优秀办案团队建设计划,将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向前再推一步。即在各业务部门培养一批业务带头人,以员额检察官业务带头人为核心,成立若干个以业务带头人命名的检察官办公室,培养带动更多业务骨干快速成长,有力支撑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持续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水平,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经过审慎研究,院党组决定在办案任务重、员额检察官数量多的公诉科先行试点,经过数月精心筹备,两个命名检察官办公室迎来了成立之日。日照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林玉,东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磊共同为“费雪检察官办公室”、“刘冉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并对命名的检察官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东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官办公室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办案团队。

    两位检察官当即表态,今后将在检察长、检委会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行使办案职权,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团队办案优势,提高办案质效。

    根据《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试行)》,两个检察官办公室以命名的员额检察官为核心,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共同组成办案团队,以办理专业化类案和部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主要责任,在检察长的授权下,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

    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进入深入区,改革要求突出员额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使权责更加明晰。东港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正是突出检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对检察官办案独立性的保障,更是对员额检察官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对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果,推进检察改革深入发展必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张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