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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建起“国字号”法治教育基地

  • 日期: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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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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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名单,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建设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榜上有名。这是全国获评的30个单位之一,山东省仅有2单位获此殊荣。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频发的校园暴力问题,也为了给五莲的“教育名片”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2016 年底,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破题,倾全院之力,努力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上做出创新尝试。

    基地筹建阶段,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专门派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未检办中层领导前往山东寿光、江苏灌云实地学习,本着建立全国一流基地的想法,聘请知名机构设计。在原本就“案多人少”的巨大办案压力下,负责基地建设的领导同志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就建设方案反复商讨碰撞、反复磋商,屡次通宵达旦。多地选址、磋商方案、申请经费、紧盯建设,这个采用先进的声光电科技技术,在法治框架的基础上灵活创新,集“百科型”、“智慧型”、“体验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最终一气呵成!

    2017年3月,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顺利完工,5月23 日正式启用,百余名领导干部前来参观学习,当天同时挂上了“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日照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牌匾。7月5日,基地正式挂牌成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为首批省级教育基地,创新建设基地的做法被市委书记等多位领导批示,并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在全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对基地给予高度评价,将基地建设称为“日照模式”。

    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启用不足一年,已先后有3000多名领导干部和30000多名中小学生前来参观学习,这个基层检察院打造的“良心工程”,悄然间已全国有名。

    最高检指出,“各创新实践基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入选创新实践基地并不是评优创先,而是责任担当,肩负着创新工作机制、积累工作经验、 形成可推广适用全国的机制制度甚至法律规定的任务。”下一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基地建设方面,将进一步深化基地建设,在现有一块LED 曲屏、 20块小型电子、电视屏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大电子屏,及时更新教育内容,增加对案例的深入剖析、启示内容,在基地播放高检院未检办和中央电视台合拍的系列片《守护明天》,增强法治教育的效果;同时回访、征求参与基地教育的孩子及其家长、老师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检教合作,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实现每名中小学生都能参与实践基地的法治教育活动,推动教育部门将报告厅、模拟法庭通过互联网与全市各区县的中小学多媒体教室连接,整合利用基地法治教育资源和技术优势,在有一定基础的中小学设立示范性的“法治教室”;进一步深化共建共用,与法院、公安、司法、消防、计生、妇联等部门加强合作,在基地开展消防演练、卫生防疫、留守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等活动,将基地法治教育与有关部门工作职能有机对接融合,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法治教育培训体系,联合深化基地建设,共享使用基地平台。玄晓霞学生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学习如何使用消防器材